项目概况:
灵璧县人民医院拟采购全院使用电子体温计(腋下)数台。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网站(http://lbrmyy.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4月15日11时30分(公告所注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B-YXGCS20260410
项目名称:电子体温计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详见技术要求。
2.最高限价:28元/支。
3.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按需配送,据实结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经营许可的独立法人企业,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出具承诺);
2.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4.供应商的企业资质、资格:
投标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须包含:医疗设备销售、医疗经营许可证相关内容。
三、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质优价廉的总体原则。采购人组织询价小组按投标价格、技术满足和服务承诺等因素,在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前提下,按照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入围供应商。
本次招标项目一次挂网招标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4月10日至4月15日11时30分。
地点:网上获取。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4月15日11时30分。
提交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递交方式为邮寄、递交。
开标时间:2026年4月15日下午3:00。
开标地点:灵璧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备注:以上时间及开标地址可能会根据我院实际工作进度进行相应调整,我院将通过网站/电话及时通知变更信息。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以邮寄或递交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送至灵璧县人民医院物资采购股(行政楼317)。凡投标人选择邮寄方式,请送至物资采购股,确认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
2.投标人在递交密封投标文件上注明:“电子体温计采购项目+公司全称+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
3.投标文件需提供报价表、营业执照、承诺函(见附件)等有效企业信息、联系人电话(以上复印件均可,请加盖投标商公章)。
4.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方式:张老师13721282282 陈老师17855778797
六、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清单
项目名称:电子体温计采购项目
技术要求:
1.测量范围:适应于人体口腔或腋下,一般为32℃至42℃,覆盖人体正常体温波动区间,测量完成后,体温表会发出。
2.提示音(如蜂鸣声),数字稳定后即为体温值,测量时间<10分钟。
3.温度精度:误差范围在±0.1℃至±0.3℃之间,符合国家医疗器械标准。
4.计量单位:显示单位为摄氏度(℃)。
5.显示方式:采用液晶数字显示屏,直观显示温度数值。
6.自动关机功能:测量完成后通常会自动关机,以节省电池电量。
7.电池类型:多使用纽扣电池,需定期检查电量,电量不足时可能影响测量准确性。


